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九)

啤嗎哈尊金剛上師

前文提要

不同的「臨終景象」與不同的形成原因

「臨終景象」依其產生的「主因」與「助緣」之不同,可以大致分為下列幾種:

1. 「四大分離」 — 「主因」:由內在的「意識」及「潛意識」(包含一切記憶),與「助緣」:外在環境的「四大分離」配合而形成的「臨終景象」

(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八)「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一文)

2. 「腦內啡肽」「主因」:由內在的「意識」及「潛意識」,與「助緣」:外在環境的「腦內啡肽」配合而形成的「臨終景象」

(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一)一文)

3. 「業力」 — 「主因」:由內在的「意識」及「潛意識」,與「助緣」:外在環境的「業力」配合而形成的「臨終景象」– 分兩種:

1.) 好的 – 因

a.善報 (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一)一文)

b.自身修行之力而形成。(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二)一文)

2.) 壞的 – 因

a.惡報、

b.寃親債主索償之力而形成。

(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三)一文)

跟據調查記錄,大部份臨終者見到的景象都涉及

1. 保護者或仇家:

好的 — 見到已逝去的親人或友人、不知名的保護者、神或佛來迎接
壞的 – 被一群惡形惡相的人或獸圍困、與一群面目迷茫的眾生為伍或同行

2. 陌生的地方:

好的 — 見到亭臺樓閣、花田、河川、光芒的地帶、鄉鎮或城市
壞的 – 見到荒野、森林、黑暗、地洞、地獄

3. 凌亂而無法清晰記憶的事物

究竟佛教,如何評論這些現象呢?佛教說人死後會在七七四十九日內正式投生,為甚麼臨終者還會見到已死去多年的親友來迎接呢?這些已死去多年的親友為甚麼還未投生呢?他們的顯現,究竟是臨終者的幻覺?抑或是真的呢?還有其他原因嗎?那些陌生的地方,是否就是將要投生的地方呢?有什麼情况,會令臨終者的正常投生受到更差的拖累呢?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亡者避開苦難,提升投生的地方呢?

人類擁有四種「意識狀態」(請參看「蓮花海」第26期,「智慧的修行方向」一文),分別是:

1. 貝塔波(Betaβwaves)─ 日常生活中的「意識狀態」;

2. 阿法波(Alphaαwaves)─ 鬆弛的「意識狀態」,例如進入初階「觀想」或「初步定境」、「精神身」與肉體開始進入緩慢脫離的狀態;

3. 西塔波(Thetaθwaves)─ 進入高階「觀想」或「深層定境」的寧靜「意識狀態」;

4. 德塔波(Deltaδwaves)─ 無夢、深度睡眠的緩慢「意識狀態」;

究竟邁向死亡的不同階段,與當中的「意識狀態轉換」,是如何影響着臨終病者的思維及行為呢?與「臨終景象」的關係是甚麼呢?照顧臨終病者的家人及親友應如何順應「意識狀態的轉換」及「臨終景象的轉變」來引導臨終病者的情緒及精神路向呢?「 意識狀態的轉換」及「臨終景象的轉變」可以相輔相成嗎?身體的「四大分離」也影響着「意識狀態的轉換」及「臨終景象的轉變」,應如何協助及引導臨終病者解決或減輕這些問題呢?

 

邁向死亡第一個階段時的終極協助是什麼?

陪伴者、親友、及專業的輔導員,在臨終者處於邁向死亡第一個階段時所要做的事情,就是:

1. 接納與諒解

2. 聆聽與觀察

3. 分析與採用

4. 帶出與引入

5. 共行與默契

「接納與諒解」、「聆聽與觀察」的運用要點與重要性、個案描述 (請參看「 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九)「 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一文),與及由臨終者主導的「分析與採用」(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一)一文),都已經略作解釋,但即使做足一百分,仍然是缺憾多多的。要做到「負責照顧的親人」與「 臨終者」之間均無後悔莫及的遺憾,而只有「心心相繫、彼此無憾」的終極告別奉獻,上述的第3至5個步驟,就必須納入在臨終者處於邁向死亡第一個階段時所要做的事情。

第3個步驟的「分析與採用」,分為兩個部份。第一個部份是由臨終者主導的「分析與採用」,第二個部份是由陪伴者、親友、及專業輔導員主導的「分析與採用」 (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二)「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三)一文)。第4個步驟的「帶出與引入」己於上一章討論過(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四)一文)。現在要討論的,就是第5個步驟的「共行與默契」。(其中一些有關「共行與默契」的內容,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五)「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六)一文)

 

「共行與默契」的要點

當一個人在遭遇重大危機時,總會在心中生起一些祈盼,除了空泛的願望之外,一些實質需要的滿足,對他們而言則更為重要。例如患上癌症時,最需要的是有人關心他、了解他、接受他、陪伴他,及協助他接受適當的治療。

因此陪伴者必須站在病人的立場上,了解他們最想得到的是甚麼。在了解的同時,陪伴者最好能通過這種過程,做到與病者建立一種「共行與默契」的關係。建立此等關係的要點有幾個:

(1) 站在同一陣線的「共行」 — 分為

a) 以同理心「傾聽」病人的心聲,(請參看第35期)

b) 以感同身受的一種感覺,向病者「表達」對病人的移情同感,(請參看第35期)

c) 以真情流露「傳遞」接納、了解、奉獻的訊息。(請參看第36期)

(2) 心連心的「默契」— 分為

a) 建立默契 — 在合理的情況下,在「行為」上多做一些病者喜歡的行為(請參看第37期)

b) 表達默契 — 在態度上,表達多一些與病者同一方向與認同的感受(請參看第38期)

c) 協調默契 — 在雙方出現分歧時,以適當的行為協調彼此的想法,拉近距離,尋找可以構成彼此默契的共通點。

 

能適當照顧重病者的首要成功條件是什麼?

(2) 心連心的「默契」— 分為

c) 協調默契

天下間的人類並無絕對的一致,人的思想不斷流轉變遷,即使是同一人,內心都諸多矛盾,因此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無論在行為或思想上出現分歧,皆是正常的。一般都是合則來、不合則去。

但作為照顧病者的親友,又是否可以隨時向病者說再見,捨病者而去呢?如果不可以,又應該如何處理呢?正常人都經常會為小事鬧情緒、發脾氣、諸多挑剔、誤解頻生,作為一名臥床病者,甚至是一名離死亡不遠的臨終病者,在病苦的折磨下,必定是問題多多的,令負責照顧的親友與病者之間的相處,更顯困難。

因此如果可以選擇的話,負責照顧的親友,最好能具備以下的條件:

1. 信任度高 — 病者對負責照顧的親友及醫生有一定程度的信任;

2. 關係融洽及密切 — 彼此容易溝通;

3. 能理性思考 — 不會太過感情用事;

4. 情緒穩定 — 不會經常情緒失控;

5. 願意付出 — 在時間及精神上均願意投入在照顧病者的事情上。

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離死亡不遠的臨終病者,他們的思緒可說是十分複雜的。一般的人,若果沒有具備上述的最少二至三項或更多的條件,會很容易變成愈幫愈忙、幫倒忙、甚至彼此形成創傷性的決裂及遺憾。為了不讓「愛變成害」,如果有選擇的空間,最好能選擇具備上述條件的親友負責照顧臨終病者。要能夠協調臨終病者與照顧親友之間將會出現的分歧,並且能夠尋找出彼此的共通點而形成默契,首要的成功條件就是「選擇合適的照顧者」

 

重病者的情緒究竟有幾複雜呢?

究竟臨終病者的情緒變化有幾複雜呢?在1969年,精神科醫生伊麗莎白•庫伯勒•羅斯 (Dr. Elisabeth Kubler-Ross,July 8, 1926 – August 24, 2004),在她的書籍《關於臨終與死亡》(On Death and Dying) 中,將絕症病人的情緒反應分成幾個階段。她訪問了五百多位癌症病人之後,歸納出他們的心路歷程,將病人的情緒反應分成五個階段:「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憂鬱、接受」。

到1980年代以後,有關的研究及文獻愈來愈多,發現這五個階段的描述太過簡單,無法表達人類在面對一個重大危機時的錯綜複雜情緒反應。畢竟人的心理是高度複雜、矛盾重重、變化迅速的,而且不同人的情緒顯現,其差異性極大。一般而言,當一個人患了嚴重的疾病,如癌症時,其反應都會受以下的因素所影響:

(1) 人格型態

(2) 知識背景

(3) 過去處理危機(crisis intervention)及痛苦挫折的經驗

(4) 人生哲學或信仰

(5) 後援性的支持系統

病人可能有的情緒反應,除了上述的五個階段:「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憂鬱、接受」之外,還有可能出現如下的某些現象:

1. 脆弱化 — 其情感變得十分脆弱及高度敏感,容易猜疑、容易受傷,或者變得冷漠,以此來減低受傷的程度;

2. 退化 — 有時會像小孩子一樣變得不可理喻,這是因為不甘心、不捨得就此離世,也對前路充滿恐懼、絕望等等,這些愛恨的糾纏,會令病者的行為變得像小孩子般不理性。

3. 歇斯底里化 — 由於有豁出去的感覺,因而突然改變以往的所有生活模式,在餘下的日子裡盡情放縱,往往做出一些令親友震驚的事情,有點像狂了似的;

4. 理性化 — 由於有豁出去的感覺,因而突然改變以往的所有生活模式,放下一切,在餘下的日子裡追尋未能實現的夢想,例如更積極生活、尋找生命的意義、準備或交待後事、積極的奮鬥意志、不尋常的勇氣、異常的平靜、充滿希望、悠然面對、徹底認命等等。

無論病人以何種形式表達何種情緒,或者性情大變,都是「正常的」,因為每一個人都不同,因此不要期待病人會按照某一種模式來反應或處理情感。因此照顧臨終病者的親友必須對任何的情緒表達持開放的態度,不要以此來作出批評、抗拒、或蔑視的態度,應以接納、包容、諒解的層面加以聆聽,再適度調整照顧的方式,方可取得以病人的利益為主導位置之最佳照顧效果

 

照顧重病者的失敗個案

來照顧重病者,真的起着那麼重要的位置嗎?會決定病者的生死及生活質素嗎?會令病者死而有憾嗎?以下的一個個案,可以作為參考:

 

個案四十五:

一名台灣的癌症專科醫生,寫下了一篇有關「於照顧臨終肺癌末期病人上的不當」,其中引發的終極遺憾事件,令他深感難過,以下是他的敘述:

〔上週三上午看門診的時候,接到一通肺癌家屬的電話。她問我可不可以將她父親從北部某醫學中心,轉回來給我看。我一時之間有點摸不著頭緒,因為我記得她幾週前曾對我說,要帶她父親來本院的腫瘤科評估,看看是否值得做電療。所以她(二女兒)和她的父親,已經有好幾週沒回我的門診看病了。

後來才知道,原來病人的大女兒帶他到北部某醫學中心做評估,並接受電療,結果沒幾天,病情就急轉惡化,並且陷入昏迷。病人在急診室等了兩天也沒有病床,所以才打電話給我,希望轉回來給我治療。我隨口就答應她的請求,不過也提醒她,還是要先到急診處等床位,病人到急診處之後,我會去看他。

她父親是我的老病人,年紀已經八十幾歲了,和我外公一樣,是受日本教育長大的老一輩,也是我們醫院對面停車場的老闆和大地主。每次都是由二女兒陪同看診,而且病人每次都親自到診。

老先生本身是老煙槍,有肺氣腫,慢性阻塞性肺病和肺結核。老先生在我的門診治療,有瓣膜性心臟病,在北部某醫學中心開過刀,並服藥控制。去年十月間,老先生在我門診做例行X光追蹤時,發現肺部腫瘤,經切片後證實為肺癌。

當時我和他的二女兒討論治療方法,因為病人年事已高,心肺功能都不好,不論是開刀或是化療,都怕病人無法承受副作用,做電療又擔心將來肺纖維化會更嚴重,加上經濟無憂,老先生和二女兒就接受我的建議,開始吃標靶治療。

一個月之後,腫瘤有變小,病人也自覺呼吸氣喘的症狀有改善,因此就繼續服藥。直到前幾週,老先生的二女兒說想要評估看看電療的可行性。之後就好幾週沒老先生的消息了。

上週三下午,我看完門診後去急診處看這位病人。當我看到這位老先生時,簡直和先前在門診時見的判若兩人。除了昏迷不醒之外,臉部和四肢浮腫。我是第一次見到病人的大女兒,她說在北部某醫學中心做了五次電療之後就變這樣。在那邊急診處理兩天都沒醒過來,那邊的醫師勸她簽署「癌末病人放棄急救同意書」,她認為這樣對她父親最好,所以她也簽了。

她隨即問我,這樣做到底是不是對她的父親最好?當然在這種情況之下,這是最後、也是最好的選擇。不過根據我的經驗,這樣的病人會昏迷不醒,多半是因為血中的二氧化碳濃度太高所致。果然抽血化驗發現,血中二氧化碳的濃度高達上百。我請急診處先給老先生戴正壓式面具型的呼吸器以排出體內的二氧化碳,並同時給予抗生素和類固醇。

上週三下午我去急診處看完老先生後,回到辦公室用餐。不久之後,就接到病人二女兒的電話。她在電話那邊哭得好傷心,她說原本在我門診看得好好的,結果大女兒說北部某醫學中心有熟人,可以做更好的治療,誰知道才去了幾天,就搞成這樣。

在那邊的急診住了兩天,既沒處理好、也等不到床位,還要她打電話來拜託我接收病人回來照顧等等。我在電話裡跟她說,請她不要怪大姐,她也是一番好意。當初確診肺癌之後就有討論過,電療可能帶來肺纖維化,所以才用標靶治療。我請她放心,既然老先生已經回來,我就會好好照顧他。至於已經發生的,就不要再多想了,我相信老先生也不願意見到妳們姐妹為了他而失和

隔天早上我到病房去探望老先生,他已經醒來,可以和我對話。他說他已經不行了,沒用了。我聽了以後心裡很難過,因為我知道他講的是真的。不過我還是握著他浮腫的雙手,告訴他請他放心,我會幫他處理。女兒們也很盡心,請他不用擔心。

探訪完後,二女兒追出來跟我說,她真的又氣又難過。兩週前還是好好的一個人,怎麼現在變成這樣。我還是勸她不要怪她大姐,事情發生就發生了,現在好好治療就好。她說老先生醒來後,交代了一些後事。她問我是不是真的那麼糟?現在再施用標靶藥物還有沒有效?我跟她說,現在的狀況的確不好,不過起碼人已經醒過來了,先用抗生素加類固醇治療肺部發炎,用吸入型藥物治療肺氣腫和慢性阻塞性肺病,自費買白蛋白加利尿劑治療水腫,至於標靶藥物等過了這關再開始用也不遲。

幾天後,我們幫老先生照了一張胸部X光。病灶處的確有改善,不過全身浮腫卻沒多大起色,這大概暗示了老先生的心肺功能真的很糟。還好人還算清醒,只是不愛戴正壓式面具型呼吸器,尤其是晚上,幾乎整夜都沒法睡覺。

這真是兩難的抉擇,因為他不戴的話,很快就會因為二氧化碳濃度上升而再次昏迷。只好再跟他的女兒們商量,最後她們決定尊重老先生的意願,等他睡著(還是昏迷?)後再戴,就算因此而無法挽救也只得忍痛接受。

前天老先生就睡睡醒醒,醒來時就把面具拿掉,到晚上就沒再醒過來,因此面具一直戴到早上。終於又醒過來,女兒們喜極而泣,老先生交代完後事之後就此沉睡不醒,女兒們按照老先生遺願,帶他回家在睡夢中過世。〕

促成這種遺憾的原因何在呢?就在於負責照顧的親友,並不具備上述條件中的:

1. 信任度高 — 病者對負責照顧的親友及醫生有一定程度的信任。但在事件中,病者和負責照顧的親友都對主診醫生產生懷疑。

2. 關係融洽及密切 — 彼此容易溝通。但在事件中,病者的大女兒由一開始就沒有跟進個案,因此不了解主診醫生的理據,也不相信二女兒的轉述,只相信其他並非專業人士的進言,結果鑄成大錯。

3. 能理性思考 — 不會太過感情用事。但在事件中,病者、他的大及二女兒都過於感情用事,未能理性分析及「收集專業者的不同及相同意見、徹底證實提供協助者的可靠性、測試體弱者的承受能力」,到最後連床位都無,結果恨錯難返。

由於負責照顧重病者的親友直接或間接地主宰着病者的生死及生存質素,因此照顧者的質素,也必須慎重地考慮及選擇,否則再大的其他努力,都是白費及枉然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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