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八)

啤嗎哈尊金剛上師

前文提要

不同的「臨終景象」與不同的形成原因

「臨終景象」依其產生的「主因」與「助緣」之不同,可以大致分為下列幾種:

1. 「四大分離」 — 「主因」:由內在的「意識」及「潛意識」(包含一切記憶),與「助緣」:外在環境的「四大分離」配合而形成的「臨終景象」

(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八)「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一文)

2. 「腦內啡肽」「主因」:由內在的「意識」及「潛意識」,與「助緣」:外在環境的「腦內啡肽」配合而形成的「臨終景象」

(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一)一文)

3. 「業力」 — 「主因」:由內在的「意識」及「潛意識」,與「助緣」:外在環境的「業力」配合而形成的「臨終景象」– 分兩種:

1.) 好的 – 因

a.善報 (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一)一文)

b.自身修行之力而形成。(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二)一文)

2.) 壞的 – 因

a.惡報、

b.寃親債主索償之力而形成。

(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三)一文)

跟據調查記錄,大部份臨終者見到的景象都涉及

1. 保護者或仇家:

好的 — 見到已逝去的親人或友人、不知名的保護者、神或佛來迎接
壞的 – 被一群惡形惡相的人或獸圍困、與一群面目迷茫的眾生為伍或同行

2. 陌生的地方:

好的 — 見到亭臺樓閣、花田、河川、光芒的地帶、鄉鎮或城市
壞的 – 見到荒野、森林、黑暗、地洞、地獄

3. 凌亂而無法清晰記憶的事物

究竟佛教,如何評論這些現象呢?佛教說人死後會在七七四十九日內正式投生,為甚麼臨終者還會見到已死去多年的親友來迎接呢?這些已死去多年的親友為甚麼還未投生呢?他們的顯現,究竟是臨終者的幻覺?抑或是真的呢?還有其他原因嗎?那些陌生的地方,是否就是將要投生的地方呢?有什麼情况,會令臨終者的正常投生受到更差的拖累呢?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亡者避開苦難,提升投生的地方呢?

人類擁有四種「意識狀態」(請參看「蓮花海」第26期,「智慧的修行方向」一文),分別是:

1. 貝塔波(Betaβwaves)─ 日常生活中的「意識狀態」;

2. 阿法波(Alphaαwaves)─ 鬆弛的「意識狀態」,例如進入初階「觀想」或「初步定境」、「精神身」與肉體開始進入緩慢脫離的狀態;

3. 西塔波(Thetaθwaves)─ 進入高階「觀想」或「深層定境」的寧靜「意識狀態」;

4. 德塔波(Deltaδwaves)─ 無夢、深度睡眠的緩慢「意識狀態」;

究竟邁向死亡的不同階段,與當中的「意識狀態轉換」,是如何影響着臨終病者的思維及行為呢?與「臨終景象」的關係是甚麼呢?照顧臨終病者的家人及親友應如何順應「意識狀態的轉換」及「臨終景象的轉變」來引導臨終病者的情緒及精神路向呢?「 意識狀態的轉換」及「臨終景象的轉變」可以相輔相成嗎?身體的「四大分離」也影響着「意識狀態的轉換」及「臨終景象的轉變」,應如何協助及引導臨終病者解決或減輕這些問題呢?

 

邁向死亡第一個階段時的終極協助是什麼?

陪伴者、親友、及專業的輔導員,在臨終者處於邁向死亡第一個階段時所要做的事情,就是:

1. 接納與諒解

2. 聆聽與觀察

3. 分析與採用

4. 帶出與引入

5. 共行與默契

「接納與諒解」、「聆聽與觀察」的運用要點與重要性、個案描述 (請參看「 瀕死體驗的意義」(二十九)「 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一文),與及由臨終者主導的「分析與採用」(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一)一文),都已經略作解釋,但即使做足一百分,仍然是缺憾多多的。要做到「負責照顧的親人」與「 臨終者」之間均無後悔莫及的遺憾,而只有「心心相繫、彼此無憾」的終極告別奉獻,上述的第3至5個步驟,就必須納入在臨終者處於邁向死亡第一個階段時所要做的事情。

第3個步驟的「分析與採用」,分為兩個部份。第一個部份是由臨終者主導的「分析與採用」,第二個部份是由陪伴者、親友、及專業輔導員主導的「分析與採用」 (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二)「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三)一文)。第4個步驟的「帶出與引入」己於上一章討論過(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四)一文)。現在要討論的,就是第5個步驟的「共行與默契」。(其中一些有關「共行與默契」的內容,請參看「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五)「瀕死體驗的意義」(三十六)一文)

 

「共行與默契」的要點

當一個人在遭遇重大危機時,總會在心中生起一些祈盼,除了空泛的願望之外,一些實質需要的滿足,對他們而言則更為重要。例如患上癌症時,最需要的是有人關心他、了解他、接受他、陪伴他,及協助他接受適當的治療。

因此陪伴者必須站在病人的立場上,了解他們最想得到的是甚麼。在了解的同時,陪伴者最好能通過這種過程,做到與病者建立一種「共行與默契」的關係。建立此等關係的要點有幾個:

(1) 站在同一陣線的「共行」 — 分為

a) 以同理心「傾聽」病人的心聲,(請參看第35期)

b) 以感同身受的一種感覺,向病者「表達」對病人的移情同感,(請參看第35期)

c) 以真情流露「傳遞」接納、了解、奉獻的訊息。(請參看第36期)

(2) 心連心的「默契」— 分為

a) 建立默契 — 在合理的情況下,在「行為」上多做一些病者喜歡的行為(請參看第37期)

b) 表達默契 — 在態度上,表達多一些與病者同一方向與認同的感受

c) 協調默契 — 在雙方出現分歧時,以適當的行為協調彼此的想法,拉近距離,尋找可以構成彼此默契的共通點。

 

如何與病者建立「心連心的默契」,彼此皆無遺憾!

 

(2) 心連心的「默契」— 分為

b)表達默契 — 在態度上,表達多一些與病者同一方向的感受

無論是病者或其親友,在面臨因死亡而要永遠分離的關鍵一刻時,也就是他們最需要彼此「表達默契」的一刻。故然在照顧的過程中,親友需要適當的表達默契,例如在態度上,向病者表達多一些與病者同一方向的感受,在病者彌留之時,默契的表達也更為需要。這種不分時段的不斷表達,會好像一支又一支的「強心針」,適時地安慰著經常處於焦躁而鬱悶的病者情緒。

「表達」可以說是一種藝術,尤其是向面臨死亡的人「表達默契」。何時表達、如何表達、表達的範圍及其深度應如何掌握,都是一種「學問」。如果「 表達」不當,隨時都可以演變成為一種遺憾或者悲劇。下列的一個個案,可以說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個案四十四:

有一對相依為命13年的母女,彼此間有著濃烈的互愛感情,也存在著彼此「互相照顧」的默契。直至有一天,母親發現自己患上末期癌症,做女兒的緊張地照顧着母親的一切,那一種本是「心連心」的「 默契」,卻被母親的一種坦誠「表達」而徹底地催毀了。

母親向女兒道出一件埋藏心底13年的秘密,因為她覺得彼此間並非真的「心連心」。女兒對她愈是無微不至,她就愈有「罪惡感」,令她十分抗拒這種「默契」,甚至因此而拖延治療。她意圖取得彼此間最徹底及最真心的「默契」,因此她向女兒「表達懺悔」,並且哀求女兒的寬恕及接納。

原來在13年前,她與一名有婦之夫相戀,彼此間愛得狂熱。男方為了留住這段情,不斷欺騙她說會在適當的時候離婚娶她。結果男方拖了幾年,並且在期間與太太誕下一名女兒。如此拉拉扯扯的,始終沒有離婚娶她。直至男方的女兒已經兩歲多了,男方仍然為了留住這段情而不斷撒謊及借口,並且表明他不想立刻離婚的原因是為了太愛女兒,哀求她再繼續等下去。這番表白令青春已快逝去的她陷於瘋狂狀態,於是把心一橫、生一詭計。

她跟蹤男方的太太,在男方太太的大意下拐走了男方的女兒。她希望男方在失去女兒的情況下再無掛慮,安心地離婚娶她。男方果然中計,認為失去女兒的原因是太太的疏忽照顧,因此與太太吵了一場大架,並且向她表明決心離婚娶她了。

誰料男方的太太由於太過思念愛女,失魂落魄地在街上尋找女兒時,被汽車撞死了。這名女子也因此心存內疚,決心單獨撫養男方的女兒,並且離開這名男子,以示對他太太的一種歉意。她深切地希望這種做法,足以彌補對男方太太的傷害,也足以懲罸這名男子對自己的傷害。

她節衣縮食、辛勞工作,將男方的女兒照顧得無微不至,也因此建立了一種彼此「心連心」的「相依默契」。一晃眼間就是13年,如今女兒已快16歲了,但那種內疚似乎從未有一刻的平息。不知道是否內心的愧疚將自己折磨得太過強烈,抑或是男方太太的債追上門了,她竟然患上了末期癌症。

她一方面憂慮自己死後無人照顧女兒,另一方面又憂慮自己死後「無顏面對」男方已死去多時的太太,加上女兒對自己如此的悉心照料,累得終日愁眉苦臉、害怕失去她的樣子,令她更為內疚。在思前想後下,她決定放下一切尊嚴,向女兒表達最真情的一面,將前因後果,一一細述,並且將女兒父親的相片及聯絡地址交出,希望父女重逢,女兒得到親情的照顧。

她苦苦哀求女兒寬恕,但她的女兒實在無法接受如此重大的刺激,向她咆哮起來,很決絕地向她言明:「永不寬恕」。她的女兒拋下她不理,獨自尋找父親去了。她不禁萬念俱灰,逐漸生起了自殺的念頭。她認為只有自殺,她的女兒才會原諒她。

當初她以為坦誠的表達,加上13年的養育之恩,彼此已建立「心連心」的「默契」,必定可以化解這一段冤仇的。誰料她的女兒認定她是殺母之兇,13年來的隱瞞,令一切的信任已蕩然無存。沒有希望的生命最令人一蹶不振,她的癌細胞迅速擴散至全身,她的求生意志蕩然無存,只求一死以謝罪孽。

 

懺悔的要訣是什麼?

她的表達,究竟是對還是不對呢?對於病者而言,如果能放下執着,在一息尚存的時候,及時懺悔以彌補往日的過錯,並且止截對未來的更大創傷,這種行為,肯定是對的。一則可以通過懺悔止截「業力」的繼續漫延(「業力」即「引力」,「業力」網絡:由於以往多生多世「善或惡」的行為,形成自己內心及受影響的其他人之「心力」互相糾纏,成為互相影響的「引力」網絡,稱為「業力」網絡。請參看由「敦珠佛學會」出版的「業力不可思議」。),二則可以用善意減輕已結成「惡果」的殺傷力。但為什麼她的結果卻會演變成女兒棄她出走,最終要以「 自殺謝罪」呢?關鍵在於她對女兒「愛的執著」

「懺悔」的真義是為了「放下執着」,若果「執着不放下」,所結下的「惡果」只會更大。根據佛法的真義,當一種行為正式的做了,就已經種下了「因」。這種「因」的「引力」,會不斷依據不同受影響者的「心力」而互相連結,這種「不停的連結」最終會凝聚出「果報」。由於這種「不停的連結」需要時間,因此佛法勸勉做罪者要及時「懺悔」 ,愈快的「懺悔」,愈能減輕甚至解散「果報」的凝聚。當凝聚「果報」的時間超過三年,就會大致完成「完整的連結」。因此根據佛法的真義,超過三年的行為,如果通過「懺悔」,最多只能「重業輕報」,無法完全解散「果報」。

這位女士的「懺悔」出現在13年之後,她的「 癌症惡報」已經形成,難以消除,只能希望通過「懺悔」,讓「心」得到釋放,「癌細胞」的漫延慢一點,以延長壽命。但偏偏這位女士無法放下對女兒「 愛的執著」,將女兒的原諒放在最執持的位置。這種執持令她的「懺悔」無法產生讓「心」得到釋放的效果,結果反而令「心」更加不安,引致病情迅速惡化,「心念」也進入了「死胡同」,要以「自殺謝罪」。由此可知,「懺悔」的要訣是:

1. 要及時,愈快愈好

2. 要懂得放下

3. 要明白「懺悔」的目的是要「放下」,而非更加執持,因此不要在意果報的「仍然存在」,不要在意果報的「無法消除」,因為「懺悔」的目的是要「放下」,而並非消除「果報」。要欣然接受「果報」,作出最誠懇的補償,讓「〝心〞獲得清淨」。

這位女士將「懺悔」的目的設定為「讓女兒有所依靠」及「獲得女兒的原諒」,當這種「目的」成為「執持」而又無法達成的時候,「惡的果報」就只會加劇而並非減輕,因為「懺悔」的「目的」是為了讓「〝心〞獲得清淨」,而並非加重「〝心〞的負擔」 ,因此任何「懺悔」的「目的」都只可以設定為「放下執持」,而不能是「執持性的增加」。若果通過至誠的「懺悔」仍然無法取得寬恕,就讓「〝心〞在欣然接受〝果報〞的情况中〝放下執持〞」。這就是「 懺悔」的要訣與真義,也是「還報」的要訣與真義

當「懺悔」的「目的」設定錯了,「心」就會因為不安而進入更加「迷失」的狀態,後果可以愈演愈嚴重的。這位女士也因此走上「自殺」的不歸之路。這件真人真事的慘劇,結局是如何的呢?

結局是她的女兒真的與失散多年的父親相認,享受着無比喜悅的天倫之樂,有了心靈及生活上的依靠。而做父親的,也終於理解當日不應怪罪於太太,而應該怪罪於自己的貪婪愛慾,害苦了三位女士及自己。為了彌補自己的過錯,他哀求女兒帶他去見這位女士,以求寬恕。起初她的女兒很堅決地拒絕了,但在這段自己重新獲得幸福的日子裏,不禁回想13年來這位女士的眾多溫情片段,她的心開始有所軟化。

在父親的多番勸請下,女兒終於願意放下仇恨,捨「不潔的仇恨」而取「潔淨的報恩」,釋放負面的能量而吸取正面的能量。父女剛好趕及救回正預備割脈自殺的女士,並且將危在旦夕的女士送入醫院。

雖然這位女士不斷的向女兒再度「懺悔」,但女兒仍然只肯呼喚她為「亞姨」,「媽媽」一詞,已不復現了。這種遺憾,深深的刺痛着這位女士的心。「 此情可恨成追憶,悔不當初已枉然!」

重遇舊愛,似恨仍思,得見愛女,若喜還愁,這位女士就在這種複雜情緒的狀態下彌留,只餘哀哀的眼神與悠弱的一息,祈盼着「珍貴的徹底寬恕」。就在這千鈞一髮,她的女兒大聲的哭道:「媽媽,媽媽,我愛你,我願意寬恕你,我不恨你,你不要走!」

13年刻骨銘心的愛,於此珍貴的一刻,洶湧澎湃而出,適時地做到了「表達默契」,顯示出彼此的相依互愛之心仍存。一句「媽媽」,代表了千言萬語,也代表了「珍貴的徹底寬恕」。這一種適時的表達,令彼此雙方都再無遺憾,也肯定了這位女士的「臨終懺悔、揭露一切」並沒有做錯,是絕對的做對了。因為根據佛法,死後要面對的「因果」,比生前所要面對的更為嚴峻,若果能夠在死前了結及清除這些負面的心結,對死者以至其親友,都會有莫大的裨益。……..(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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