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死體驗的意義(三)

個案三:

在「國際瀕死體驗研究協會」(IANDS)的國際會議上,瑞典的麻醉師歌藍.古力普醫生,向來自各國的與會者,親述他的「瀕死體驗」。他在五歲接受手術時,因為不太順利,曾短暫停止呼吸,瀕死體驗亦在那時發生。以下是他的自述:

「我沒有經歷什麼“脫體”或“遇見死去親友”的體驗,但我經歷了“光的存在”(Being of Light) 及“回顧人生”的體驗。“光的存在”是一般瀕死體驗者都有的體驗,但“回顧人生” 的體驗卻很少發生在孩童的身上。可能是因為孩童活在世間的時間比較短,所以沒有什麼可以回顧的。不過,我在五歲時,曾受到精神性的創傷。

依據我的記憶,我是突然進入“光的存在”。或者有前面的階段,但我卻一點印像也沒有。只記得“光的道路”延伸到地平線的另一端,我在上面飛行。當我飛到路的盡頭,我遇見了言語難以形容的情况。盡頭像古代城牆一般,但是沒有出入口;又好像是有出入口的,但鎖上了打不開。之後,我眼前出現了“光的存在”,是個男的。請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那人是男的,總之我就是知道。那個“光的存在” ,可以看穿我的心,知道我短短人生中所做過的每一件事。於是我轉身就跑。

我急於逃避,是因為我有一個少我三歲的弟弟,我十分忌恨他。媽媽產下弟弟時患上產後抑鬱症,完全忘了我的存在。對於只有三歲、最需要母愛的我來說,是一種很可怕的經驗。這種情況持續了幾個月,我認為弟弟不應該生下來,所以我一有機會就打他。我開始以欺負弟弟為樂,心裏明知不對,但仍然繼續做,而且還很快樂。

“光的存在”知道這一切,知道連父母都不知道我對弟弟所做的一切,所以我想逃跑。但這種想法只是一瞬間,下一瞬間我感受到由“光的存在”所發出的無邊大愛,我想逃走的理由消失了。不單如此,我還想留下與“光的存在”一起,一件一件地再次體驗我的人生。有對弟弟的嫉妒與憎恨,也有偶然對弟弟湧現的愛。我發現我並非一直都只有欺負弟弟,也有疼愛他的時候。我再度體會了弟弟的心、弟弟的痛苦、憤怒、以及復仇的心,也明白當我對他溫柔時,他的驚喜和對我的愛。

“光的存在”令我回顧一切,也令我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會有什麼後果,甚至明白到最後會報復到自己的身上。“光的存在”沒有對我做任何裁决,只對我放出無盡的愛,並且對我說:“想一想,除了你做過的事之外,還有什麼事是可以做的呢?”“光的存在”沒有告訴我“應該怎樣做”,只是要我“想一想,還有什麼事可以做。”連一點強迫我發揮道德心的意味也沒有。我覺得我沒有錯、弟弟沒有錯、媽媽也沒有錯。

復活後,我對弟弟的態度變了,總是溫柔地對待弟弟。可惜,爸媽並沒有察覺我的改變,仍然經常向我發脾氣,罵我又再欺負弟弟。小孩子的我又怎樣承受得起呢?我明明巳經改過,結果還是受罵、被處罰,我終於故態復萌,和以前一樣與弟弟打架、欺負弟弟、嫉妒弟弟。同時,我對爸媽深懷不滿,怨他們對我不好。從那時起,我决心不再依靠這樣的父母。於是我採取疏遠的態度,從此親子關係成陌路,我一直過着孤獨的日子

直至八年前讀了雷蒙.穆迪寫的《窺見死後世界》,想起自己的瀕死體驗,分析之下理解父母當時正為一大堆問題煩惱,沒有時間細察我的改變。我當時年紀還小,未能體諒父母的處境,只懂埋怨。我終於理解一切,原諒一切。我不再怨恨父母,能夠為我做的事,他們都已經做了。

對於“光的存在”,我常想那到底是什麼?我不認為那是神,我完全不信神。我父母也不信神,所以家裏一點宗教氣氛也沒有。我所遇見的“是神、是基督、是阿拉、是佛陀、還是查理史密斯(最普遍的美國人名,泛指一般人)” ,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

還有,有人認為瀕死體驗是因為腦中氧氣不足所產生的幻覺,這種說法我無法接受。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我從這個體驗中學到了什麼,而學到的東西在現實世界中有多受用。假設在夢裏發現海盜的祕密寶藏,一覺醒來,如果什麼都沒有,那就是夢。但是,如果張開眼晴,手裏握着金幣,拿着它可以上街買東西,那就不能叫做夢了。我因為瀕死體驗而抓住某種真理,在我張開眼晴後,身體力行的結果,發現是正確的。對弟弟好,我知道這是好事。所以,這和夢幻般的體驗不同。」

生死出入口的奧祕

歌藍.古力普醫生提到:「“光的道路”延伸到地平線的另一端,我在上面飛行。」這一句,是否正在描述一種現象呢?在「密宗」的實修教法之中,尤其是臨終時的修行訓練,具有實修經驗及獲授權進行教授的「上師」(即「導師」),會向修行者解釋死亡的必經過程,並且指導修行者如何為死亡作一切必須的準備及訓練。由於生與死之間存在一個極其重要的「轉形轉捩點」,而這些準備及訓練,可以扭轉一切命運。所以這些準備及訓練,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極之需要,也極其重要的。可惜了解真相,並且明白其重要性的人,在億萬人之中,少於一個。即是說,在全球人類之中,能夠全盤理解這些奧祕及重要性,並且懂得運用以作救助的人,少得可憐!在這些準備及訓練之中,有一些是可以公開的。其中的描述,正是解釋上述那一句的現象。這些描述是這樣的:

「由於死亡會引致肉體逐漸衰敗及分解,精神身與肉體的連繫將會減弱。當減弱的程度達到“脫體”的標準,精神身就會離開肉體。一般人離開的孔道有九個,由於不可以公開此九個出口的路徑及離開時的方法,所以在此處不會敘述。不同的出口,有不同的現象產生,也有不同的後果。

歌藍.古力普醫生見到自己沿地平線飛向另一端,表示其出口與他的距離成一直綫,並無彎位,是平直的。在「密宗」的實修教法之中,「上師」會在有關的訓練前,將這些出口的處理方法及路徑作出解說。跟據「瀕死體驗」者的描述,大都要經由一條像隧道般的路徑離開身體,而隧道的平直、凹凸、彎曲度及濶度都各有不同,具經驗的「上師」可以由此推測到出口是位於身體的那一個部份。不同的出口,有不同的後果,所以必須辨認出口

究竟“脫體”者是否可以自由選擇出口呢?又是否可以運用離開時的方法,令後果改變呢?答案是可以的,但條件是“脫體”者必須經過訓練,並且知道出口的路徑及離開時的方法

不同的出口,表示“脫體”者一旦“死亡”,就會投生往好的地方,抑或是差的地方。“死亡”在這裏的定義,並非醫學上的“死亡”標準。現今在醫學上,對“死亡”有不同程度的定義。由呼吸及脈搏停止,以至反應測試、瞳孔擴大、體溫降低、肢體僵硬、腦波訊號中止,都顯示此人已無活人的生理機能,但仍然不能單憑上述任何一項標準來界定“死亡”。因為以這些標準被判定“死亡”的人,有時其實是活的,有些案例證實他們醒過來。“死亡”在這裏的定義,是“生與死的能量連綫”中斷的時候。(「瀕死體驗的意義二」)

佛教的「密宗」說:「不同的出口,决定投生地方的好壞。」好像有點神化的迷信。其實一點兒迷信也沒有。這些全部都是一種自然的物理現象。究竟是什麼原因,決定各人的出口呢?答案是一種龐大的能量網絡,與自身的能量,因為「因與果」的連結,共同產生的一種“引力”,決定各人的出口,亦即是投生的方向與地方。這種“引力”,佛教稱之為“業力”。其結構與作用,極之複雜。在往後的章節中,會詳細解說這種自然現象。(請參看由敦珠佛學會出版的「業力不可思議」。)這些「出入口」,即使你懂得前往的路徑,但會因應每個人的「業力」而關閉。所以歌藍.古力普醫生描述當時的情形是:「當我飛到路的盡頭,我遇見了言語難以形容的情况。盡頭像古代城牆一般,但是沒有出入口;又好像是有出入口的,但鎖上了打不開。」

遇到這種情况,有什麼辦法解决呢?如果順其自然,又會如何呢?順其自然的意思是「盲目的亂蹦亂跳」,任由「業力」主宰命運,毫無主動權。好的時候很好,可惜時間不長;壞的時候求助無門,而且被困的時間很長,受盡折磨。最慘的是遇到好的機會,卻一一錯失。所以「密宗」的「上師」會訓練修行者爭取决定命運的主動權。訓練包括如何選擇最有利的出入口、如何封閉最不利的出入口、如何打開生死之門,而最重要的,是如何把握“光的存在”,解除一切束縛,回復最原始的自然能力,自由自主,不再胡亂投生,不再不斷死亡。沒有清晰的指引、沒有適當而且切題的訓練,修行道路將會是曲折的、漫長的,並且充滿危險。有如「盲人摸路」,全部依靠猜度憶估,又怎樣得出想要的結果呢?所以「 密宗」非常重視合資格的「上師」:一位具經驗的引路者,這個是原因之一。但「上師」有分真假,如果跟隨一個「假上師」,結果剛好相反,就是投生極差地方的機會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請參考由敦珠佛學會出版的「真假上師」。)

 

生死連綫的來源

跟據「西藏度亡經」的描述,當人死亡的時候,肉體的各類結構因衰敗而進行分解。主要分為四種粗物質的分解:肉身(包括骨、肉、細胞)、液體(所有血液、內分泌)、溫度(包括身體各部份之不同溫度)、氣體(體內一切氣體)。還有四種極微細的物質分解。最重要的是由「 業力」糾纏而產生的「引力」,亦同時分解。分解時的物理性變化,會透過兩種渠道影響死亡者的感受。一是尚未完全停止運作的神經線及細胞;二是生與死的能量連綫。所以死亡者的精神身會因應各階段的分解而出現不同的感受。這些感受會令死亡者依據其個人的精神思維、經歷及取向而投射出各種不同的幻境。例如見到烟霧、飄動之晨光、螢光、燈光、如幾何圖形般的光等。

一般人都會依照正常的分解程序,直至正式死亡。“死亡”在這裏的定義,是“生與死的能量連綫”中斷的時候。如果在醫藥上無法延緩分解過程,大約需要三日半的時間,生與死的能量連綫就會中斷。但如果在醫藥上延緩分解過程,時間就會延長至難以測定。其間即使精神身已經離開肉體,但由於生與死的能量連綫仍然存在,所以到處遊歷的精神身,其部份感受與境界,仍然受到肉身的操控。

“生與死的能量連綫”,其組成部份主要分為两兩大類:

1. 來自物質身體所有組成部份聯合發出的能量;

2. 來自「業力」的能量。

所以當「死亡」逐漸迫近,身體各部份組織因衰弱而開始分解,其所發出的能量亦逐漸減弱。同時,一直令「精神身」無法隨意離開物質身體,來自「業力」的能量亦因為「死亡」而進行「轉化」,開始分解。這兩種能量的減弱,令一些「瀕死體驗」者得以「脫體」,產生種種「瀕死體驗」。

跟據很多種科學研究顯示,如果設法將身體的機能減弱、降低「新陳代謝」率,都會出現「 脫體」現象,中文的另一名稱是「出竅」體驗(out-of-body experience),同樣具有「瀕死體驗」者的一些經歷,但其完整性及不上「瀕死體驗」者。有關的科學研究發現,「出竅」體驗可以發生在下列的情况之下:

1. 正常健康的睡眠狀態;

2. 醒着的時候,甚至正在走路、寫字的時候;

3. 嚴重意外、爆炸或驚嚇的時候;

4. 麻醉劑、哥羅芳、仙人掌麻藥、大麻;

5. 靜坐冥想;

6. 催眠;

7. 意識變化;

8. 強制隔離;

9. 苦修;

10. 飢餓;

11. 沮喪:

12. 昏眩狀態下舞蹈等。

[上述12項資料分別出自:(1) Walker, “Beyond the Body”, page 66; (2) Celia Green, “Lucid Dreams”, page 18; (3) Bardens, “Mysterious Worlds”, page 144;(4) Parker, “States of Mind”, pages 110-111 ; (5) Michael Grosso, “Some Varieties of OBE,” JASPR 70, no.2, pages 176-192.]

以上顯示,無論從「精神」層面,抑或從「身體」機能層面入手,都可以令「精神身」離開物質身體。所不同的是,以不同的層面入手,由於其「生死的能量連綫」強弱程度不同,所以體驗也各不相同。但有一樣是相同的,就是無論用什麼手法進行「脫體」,只要「生死的能量連綫」一斷,都會真正進入「死亡」。在很多種情況下,「生死的能量連綫」都可以輕易中斷的。所以「脫體」是一種「危險」的行為,蓄意進行「脫體」,與「玩命」並無分別。所以具智慧的真「上師」,都不容許修行者刻意進行「脫體」修習。即使出於自然或意外,亦會指引修行者,必須依「教法」停止這種情况。只有「假上師」,才會自誇可以「 出竅」,並且教導其追隨者「出竅」,以神怪的“鬼神論”吸引追隨者,以達到其個人的“ 自私慾望”,害己害人。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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