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死體驗的意義(一)

大部份曾經瀕臨死亡,又僥倖再次生還的人,都深深領悟到「生命的真諦」。這種體驗,改變了往後的一生。無論是心態、待人處事的方式、價值觀、以至往日死執不放的某些堅持,都產生劇變

瀕臨死亡的經驗,可以改變人的一生,是「死」對「生」的影饗。除此之外,「死亡」還有其他層面的影響嗎?是否需要去理解呢?

全中國每年的死亡人數大約825萬人(資料出中國自2003年的公布數字)。那麼,全世界每年的死亡人數又是幾多呢?想一想這個數目,就知道死亡不單是每一個人的必經之路,而且是一件經常發生,與我們的生活有著密切關係的事情,亦是一個非常關鍵及重要的人生課題

每一個人,都有朋友、親屬、至愛。這一層層的感情關係線,其數量之多,足夠編織成一張網。在這個網絡上的人,一旦死亡,都會牽動你的心,也牽動了與他有關連的人。如果將全世界的死亡人數,加入與他有關連的人一超計算,這個數目,是極之騖人的。也代表與死亡有關的人數,每一年都是天文數字。備受死亡所震撼、創傷與擊倒的人,不計其數。需要輔導的人,無處不在。所以學習死亡的智慧,讓自己擁有正確處理死亡,甚至化死亡為一種新生命的力量,是自助與助人的急切課題。生命的真諦、生存的意義會否空過一生、白走一趟人生路、會否死得十分冤枉的所有關鍵點,都盡在這一個課題之上。

現今流行於世的「生命教育」,如果不包括處理死亡的智慧與方法,可以說, 這種「生命教育」並不完整,留有極大的缺憾與不足。是一種短視而且不徹底的教育,難以擔負起「生命」這個意義深遠的名詞。

莊子說:「善吾生者,乃所以善死」。 意思「善於處理生命, 亦將會善於處理死亡」。究竟「生」與「死」之間,有著什麼關係呢?

跟據釋迦牟尼佛開悟的真理指示,「死亡」並不代表一切的終結。肉體物質身的腐壞,並不代表精神身體的幻滅。只不過是如車輪迴轉般不斷再次借另一種物質的依附,繼續生命的存在。這種不解的痴纏,原因竟然是因為我們對生命的執著。執持不放的結果是痛苦永無終結。繼續生命的存在,就等於繼續輪迴

要終結嗎?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先於在生時,對自己的生命作出釋放的訓練。這種釋放身心的訓練,釋迦牟尼佛稱之為「修行」。這正好是莊子所說的:「善吾生者」。是「生」對「死」的影響。

能夠在生前積極面對生命,了解生命,學習處理生命,以至最終可以輕鬆地掌握生命,不再痴纏,不再輪迴,這種「善吾生者」,正是「生命的真諦」。

不辜負生命的擁有,發揮生命的原動力,將生命的光采發展至極處,令自己可以脫離如車輪迴轉般的束縛,不再生生死死地無助。這種如光一般明亮的智慧,正是「生命的真諦」。

「生」與「死」真的是如此嗎?有什麼更具體更實質的顯現例蹬,讓我們可以探如一二,以便領悟個中真諦呢?我們不妨從瀕臨死亡的體驗者之中,引申其中的意義,驁助我們提升理解生命的智慧。

所謂「瀕死體驗」(Near-Death Experience),是指因為意外或生病而瀕臨死亡邊緣的人,經歷一些普通人無法想像的死後體驗,之後又死而復生地回復生命的徵象。這些瀕死體驗,雖然發生在無數不同人的身上,卻奇妙地有著很多共同之處

「瀕死體驗」的存在事實,無論是東方、西方,都在很早的遠古時代,為人所認知。這種認知構成了很多民間傳說及靈異故事。

有些人認為「瀕死體驗」,證實人死後,雖然物質的身體壞死,精神身(俗稱「靈魂」)仍然存在。但亦有人認為這些只是衰竭的大腦所產生的特殊幻覺,並不能夠充分證實死後尚有精神身的延續及存在。由於瀕臨死亡的人並未 正死亡,因此他們的所謂死後體驗,都存在著爭論的地方。

究竟在宗教與科學的領域之中,有沒有具體的描述或者研究,可以提供合理的解釋,解開「生死之謎」,以及解釋「瀕死體驗」的產生原因呢?而這些解釋,又是否可以同時拆解雙方的爭論點呢?其實是有的

早在千多年前,藏傳佛教的始祖蓮花生大士已經在《西藏度亡經》(The Tibetan Book of the Dead)中,詳細解釋死後將會出現的現象。而且在實修及救度亡者的秘密教法之中,更加詳盡地列出其成因及解救方法。若果將這些已公開及未公開的秘密教法,配合現代的科學用詞及解釋,不單只可以解開「生死之謎」,即使「瀕死體驗」的產生原因,以及「瀕死體驗」的爭論點,都可以有具體而真確的答案。

在引用宗教的解釋之前,不妨先以科學研究、瀕死體驗者的親述、以及有關的研究比較及邏輯論證, 「生死之謎」揭開表層的神秘面紗。

瀕死體驗研究的歷史

美國在七十年代初期,就已經有學者如庫布勒・羅絲、雷蒙・穆迪等,專門認真地研究「瀕死體驗」。無論心理學、精神學、神經科、腦生理學、宗教學、人類文化學、哲學等學者,都對「瀕死體驗」抱著很大的關注,並且著有專刊研究討論,甚至出現國際性的研究團體。這種研究風氣,延伸至歐沿、英國、法國及北歐等地。

有關的著作,例如雷蒙・穆迪醫生的科學研究著作《窺見死後世界》(Reflections on Life after Life) ; 庫布勒・羅絲的《死亡瞬間》,都是最早期的著作。其後有凱尼斯・林格 (Kenneth Ring)的 《死亡中的生命》(Life at Death)及《邁向終點》(Heading Toward OMEGA);美國心臟醫生麥可卑薛伯姆的《從彼世歸來》 (Recollections  of  Death); 英國心理學家馬肯特葛雷的《從死亡歸來》(Return from Death); 芭芭拉・哈利斯(Barbara Harris)的《芭芭拉・哈利斯的瀕死體驗》;菲莉絲・愛德華 (Phyllis Atwater)的《重生》(Coming Back to Life) ; 庫布勒・羅絲亦再次著有《續・死亡瞬間》 、《死亡瞬間的兒童們》、《死亡瞬間的對話》、〈新・死亡瞬間》;雷蒙.穆迪醫生則再次著有 《在光明的彼岸》 ;美國之卡艾爾.連東爾(Craig Lundahl)及哈路.威德遜(Harold A. Widdison)合著的《人死時看見什麼》(The Eternal Journey) ,書中記錄很多癌症末期患者所見到的幻覺。有關「瀕死體驗」的連續性刊物有由布魯斯.格雷森  (Bruce Greyson, M. D.)教授主編的《瀕死研究文摘》(Journal of Near-Death Studies)。

雷蒙.穆迪醫生(Raymond Moody, M. D.)在 1975年出版的《窺見死後世界》中,提出「瀕死體驗」這個專有名詞,是全世界第一位公開 研究及提出「瀕死體驗」一詞的人。他的著作引起廣泛的注意及迴響。其後由於凱尼斯.林格(Kenneth Ring)及麥可.卑・薛伯姆所著的書,是以科學方式蒐集資料及分析研究,得到科學界的認同,令大眾認為「瀕死體驗」的存在,已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在美國康乃狄克大學(U. of Connecticut)的「國際瀕死體驗研究協會」(IANDS,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Near Death Studies) ,是目前研究「瀕死體驗」最篷勃的中心。該中心保存著數千份世界各地研究者的研究報告及瀕死體驗者的親述記錄,成為有關研究者的資料庫

1990年,在美國華盛頓的喬治丹大學 (Georgetown University)來自十三個國家的三百多位研究者及經驗者聚首一堂,召開了「瀕死體驗」的第一次國際會議

「瀕死體驗」的共同特質

1.「瀕死體驗」的次序與項目

  (1)    脫體:感覺精神身離開肉醴

  (2)    進入黑暗中,例如閹道

  (3)    看見

  (4)    進入光的世界

  (5)    回顧人生

  (6)    與現在或已故的規友、神或佛相會,有些人會遇到恐怖情景。

  (7)    返回肉體

2. 經歷「瀕死體驗」後的身體與能力變化:

  (1)    對聲音敏感化

  (2)    對光線敏感化

  (3)    感覺神經系統產生變化

  (4)    腦的活動產生變化

  (5)    生理能量增大

  (6)    精神力量增大

  (7)    出現超能力

跟據凱尼斯.林格的《死亡中的生命》,書內的研究報告發現「瀕死體驗」與經歷者的性別、社會階級、人種、已婚未婚、信仰、之前是否知道有關「瀕死體驗」的資訊等全部無關。即是說,「瀕死體驗」可以發生在任何人的身上

但是,引致瀕臨死亡的方法或形式,卻直接彩響「瀕死體驗」所經歷的項目。引致瀕臨死亡的原因,大多是生病、意外、自殺。由生病引發的「瀕死體驗」,多數會經歷所有的項目;由意外引發的「瀕死體驗」,多數會經歷回顧人生;而自殺所引發的「瀕死體驗」,卻幾乎全部都不會見到光、進人光的世界及與神或佛相會

還有, 研究發現「瀕死體驗」的具體內容,會因為經歷者的個人文化不同,而有極大的差異。例如差美國與印度經歷者,雖然同樣經歷光、見到神等項目,但內容及當時的感覺卻有很大的分別。

「瀕死體驗」的爭論點

由於以上兩種情況,現今的「瀕死體驗」研究者都無法以科學解釋其中原因,引致多種爭論的出現。其爭論點大致是:

  1. 雖然確實發現有「瀕死體驗」的存在,但這些體驗的項目,會否只是經歷者的腦部在缺氧的情況下而產生的幻覺呢?即是只是「腦內現象」,而並非真的有精神身脫離肉體而獨立存在呢?但為什麼有些「瀕死體驗」者,可以講出一些在他昏迷期間所發生的事實呢?
  2. 「夢」的特點是場景會忽然轉變,而 「瀕死體驗」同樣有這種情況,但「現實」是場景的轉變應該有過程的慢慢轉變,並非突然轉變。這是否可以證明,「瀕死體驗只不過是「夢」的一種,而並非一種「現實」中的事實呢?如果不是「夢」,為什麼「瀕死體驗」的場景會忽然轉變呢?
  3. 如果我們的思考、視覺、聽覺、感覺等能力必須依靠腦部,但「瀕死體驗」者若果真的可以用精神身獨立離開肉體而存在,並且都擁有以上的能力,豈不是說,腦部是多餘的嗎?似乎與實際的現實情況有矛盾,這又是否可以證明,「瀕死體驗」只是一種幻覺呢?
  4. 「瀕死體驗」應該是一種死後的世界,因此可以見到已死的親友,為什麼有些「瀕死體驗」者, 又可以同時見到在世的活人呢?這又是否可以證明 ,「瀕死體驗」只是一種因渴望而產生的幻覺呢抑或是精神身的某些能力,比肉體更強,所以可以同時見到兩種不同界別的生命呢?
  5. 「瀕死體驗」項目的具體內容,會因為經歷者的個人文化不同,而有極大的差異。這又是否可以證明,「瀕死體驗」只是一種因應個人的意識或潛意識的不同,而產生的幻覺呢?雖然「瀕死體驗」項目的具體內容不同,但為什麼「瀕死體驗」者的經歷,又都奇妙地有相同的項目呢?

 

究竟在科學上,是如何分析以上的爭論呢?超越科學的極限之後,又可以用怎樣的態度、知識、智慧,去理解、分析、拆解這些爭論,因而突顯「生命的真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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